2003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資委《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廣大國有企業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貫徹落實,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國有企業改制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改制方案不完善,審批不嚴格;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和產權轉讓不規范;對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重視不夠等。為進一步規范推進企業改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國資委日前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針對主要問題,堵塞制度漏洞
《實施意見》強調針對國企改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從制度上堵塞漏洞,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這主要體現在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和資產處置等環節:
一是關于計提減值準備和資產核銷的處理問題。有的企業改制時應收賬款等計提減值準備數額較大,對資產評估值和產權轉讓價格有較大影響,其中相當一部分已計提減值準備或已核銷資產,改制后的企業又收回,這部分資產本來屬于國有資產,卻被參與改制的投資者按其在改制企業的持股比例享有。針對這個問題,《實施意見》提出,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已核銷的各項資產損失凡影響國有產權轉讓價或折股價的,該計提減值準備的資產和已核銷的各項資產損失必須交由改制企業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負責處理。這樣規定,能夠從制度上防止這個環節中的國有資產流失。
二是有關土地使用權處置問題。企業改制,有的土地使用權未評估作價就進入改制后的企業,即改制后的企業無償占有了土地使用權;有的土地使用權未進入改制企業,但土地卻由改制后企業無償使用。針對這些問題,《實施意見》明確規定,進入企業改制資產范圍的土地使用權必須評估;未進入企業改制資產范圍的土地使用權,改制后的企業不得無償使用,并對有償使用的費用計算進行了規范。
三是關于探礦權、采礦權的處置問題。隨著經濟快速發展,資源性企業改制對投資者的吸引力越來越大,但這方面的問題也比較多。針對存在的問題,《實施意見》規定,企業改制凡涉及探礦權、采礦權的,必須明確其處置方式,且不得單獨轉讓。進入企業改制資產范圍的探礦權、采礦權同土地使用權一樣必須評估作價,沒有進入的必須有償使用。
保障職工參與,維護職工權益
國企改制需要廣大職工的支持和參與,《實施意見》在落實職工知情權、參與權方面有一系列規定。如企業改制方案必須提交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職工安置方案需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改制;改制企業要向廣大職工群眾講清楚國家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改制的規定,講清楚改制的必要性、緊迫性以及企業的發展思路;在改制方案制訂過程中要充分聽取職工群眾意見,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爭取廣大職工群眾對改制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時向廣大職工群眾公布改制方案和職工安置方案以及企業主要財務指標的審計、評估結果等。
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方面,《實施意見》還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作出了明確規定。如改制為國有控股企業的,改制后企業要繼續履行改制前企業與留用的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留用的職工在改制前企業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在改制后企業的工作年限,原改制企業不向繼續留用的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對企業改制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再繼續留用的職工,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企業國有產權持有單位不得強迫職工將經濟補償金等費用用于對改制后企業的投資或借給改制后企業使用;企業改制時,對經確認的拖欠職工的工資、集資款、醫療費和挪用的職工住房公積金以及企業欠繳社會保險費,原則上要一次性付清;改制后的企業要及時為職工接續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政策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關系,并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社會保險費等。
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責任落實
規范改制很重要的是落實責任,加強監管,在這方面,《實施意見》也作了明確規定。一方面是要按照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原則,建立有關改制審批的程序、權限、責任制度,審批改制方案的單位必須就改制的重要資料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并妥善保管有關資料。作這樣的規定,目的就是要做到有據可查,便于責任追究,使改制工作經得起歷史檢驗,促使審批改制的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真正做到對國家、對人民負責。
另一方面是明確改制具體事項的責任主體及其監管責任。如對于交由國有產權持有單位處理的計提減值準備的資產和已核銷的各項資產損失,《實施意見》規定該國有產權持有單位為責任主體,由其采取清理追繳等監管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對于需由參與改制的非國有投資者落實的事項,如支付受讓國有產權的價款、履行在職工勞動關系方面的承諾等,《實施意見》規定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落實到位的責任主體是國有產權持有單位。